時間:2019-10-07 點擊: 次 來源:網絡 作者:金色考證 - 小 + 大
社會工作師考試是在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時推出的,適時而且必要,是中國社會工作發展歷史具有標志性和里程碑意義的一步。從2008年起,我國將開展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。首次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于6月28日至29日舉行,該考試由國家人事部、民政部共同實施。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,設初級、中級兩個級別,初級分為社會工作實務和綜合能力兩個科目,中級分社會工作實務、綜合能力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三門課程。 參加初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,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。中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,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。方可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。 適用范圍 根據考試工作的通知規定,參加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的人員應是在社會福利、社會救助、社會慈善、殘障康復、優撫安置、衛生服務、青少年服務、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,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。香港、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,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、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、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。 考試科目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、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,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。 初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《社會工作綜合能力(初級)》、《社會工作實務(初級)》2個科目。考生須一次通過兩科,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。 中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:《社會工作綜合能力(中級)》、《社會工作實務(中級)》和《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》3個科目。考生可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,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。 社會工作實務(中級)科目為主觀題,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;其余中級二科、初級二科均為客觀題,在答題卡上作答。考生應考時,應攜帶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、2B鉛筆、橡皮,不得攜帶計算器。 社會工作者考試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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